河北经济日报讯(通讯员 冀北)“没想到律师上门不仅讲法律条文,还能直接帮我们梳理诉讼证据链!”10月27日,在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 “郑州沃特”)会议室里,企业负责人手持律师现场拟定的应诉要点清单,难掩激动之情。当天,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知名律所发起的 “名律助万企”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正式启动,首站便聚焦郑州沃特与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(下称 “佰工钢铁”)的“合同能源管理”合同争议,通过“现场普法 + 案例拆解 + 靶向指导”的模式,为陷入困境的企业送上“法治急救包”。
现场直击:企业遇困,律师“把脉问诊”
活动现场,郑州市律师协会公益助企律师团率先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、《公司法》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展开宣讲。来自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的段胜亚律师,结合合同能源管理行业“投资大、周期长、收益依赖履约”的行业特性,通过典型案例拆解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点:“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关注价格、期限,却忽略了‘付款违约后果’‘检修责任边界’等关键条款,等到争议发生才发现‘无据可依’。”

活动现场。冀北 供图
宣讲刚结束,郑州沃特员工便迫不及待抛出企业当前的棘手难题:“2023年底,我们花1.78亿元从佰工钢铁购入两套发电机组,双方约定按月结算电费,可对方欠了7382万余元一直未付,现在反而告我们违约要解除合同,这该怎么应对?”
随着企业代表的详细讲述,这场争议的全貌逐渐清晰:2023年12月,经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撮合,郑州沃特与佰工钢铁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。根据约定,郑州沃特购入两套运行中的发电机组后,需持续为佰工钢铁供电;运行前4年,佰工钢铁按0.19 元 /kwh结算电费,满4年后按0.16 元 /kwh结算,且明确“长期合作、按月结算付款”。截至2025年8月,郑州沃特除1.78亿元购置款外,额外投入维修费用3500余万元、人员工资2100余万元,累计投入达2.34亿元。然而,佰工钢铁仅支付了2024年10月以前的1200万元发电效益款,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的款项分文未付。更让企业无奈的是,佰工钢铁在机组因检修外检件未回停机后,反而向卢龙县法院申请审理,以“停机导致合作终止”为由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设备,对自身未按时支付款项的违约在先行为只字不提。
律师拆解:厘清焦点,给出应诉“药方”
针对这一争议,律师团当场展开“会诊”。河南省级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人才库专家、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刘伟首先明确案件性质:“这是典型的民事合同争议,核心焦点在于佰工钢铁主张解除合同、返还设备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” 他结合双方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,逐条拆解争议要点。
刘伟进一步补充,从郑州沃特与佰工钢铁的主全同约定条款来看,各类必备条款很全面;从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来看,郑州沃特已全额支付合同资金,且投入检修费用、人工成本保障机组平稳供电长达20个月,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;而“按月付款”则是佰工钢铁的核心义务,其长期未支付7382万余元款项的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。

律师团代表。冀北 供图
刘伟特别强调,本案主合同中关于费用结算的违约条款有明确约定:“本项目效益分享按电费类别支付,甲方超过结算期30日历天未完成付款义务的,比照国家电网关于电费滞后支付相关的罚责执行”。庭审中需重点突出“违约在先”这一关键事实,因此无论停机原因如何,佰工钢铁都无权以“停机”为由解除合同。
行业提醒:全链条风控,筑牢企业“法治防线”
在为郑州沃特提供针对性指导的同时,律师团也以该案为样本,向在场企业普及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法律风控要点。段胜亚结合多年执业经验指出,此类项目的风险高发于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三个阶段:事前未充分评估合作方商业信誉,合同未明确违约后果;事中未及时留存履约证据,遇到未按时支付款项未第一时间发函固定事实;事后应对争议时,核心诉求不明确、证据链不完整。
对此,他给出“全链条风控建议”:事前签订合同,需将“付款周期、违约金计算标准、检修责任划分”等条款标准化,必要时要求合作方提供履约担保;事中定期梳理付款记录、沟通文件,做到“事事留痕”,确保证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和关联性;事后一旦发生争议,先明确核心诉求,再围绕诉求系统整理证据,避免盲目应诉;从郑州沃特与佰工钢铁的往来函件内容看,做得都比较到位。
“企业是经济的细胞,只有筑牢法治防线,才能行稳致远。” 河南律师普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发起人、媒体观察团成员赵迅表示,“名律助万企”活动将持续走进更多企业,通过“一案一策”的精准服务,把专业法律服务转化为企业发展的 “踏实感”。据悉,此次活动并非一站结束,后续还将建立“企业法律需求库”,为企业提供24小时线上咨询、定期法治体检等长效服务,真正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“护航者”。





